科研通知

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

1.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2.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注意事项

1.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与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等各类课题均不得兼报。

2.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3.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立项实行限额申报

我校限项30项。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四、报送材料

请于2023年5月15日下班前,以学院、研究机构为单位统一报送至蒲河校区校部办公楼一楼大厅社科院的材料包括:

1.A4纸打印左侧装订的《实名-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2.A4纸打印左侧装订的《匿名-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匿名”命名);

3.《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发送至社科院项目科邮箱:skyxmk@lnu.edu.cn

注:因需要校内评审推荐,请各单位以此通知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晓飞

电话:62602282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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