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转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推荐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3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我国牵头组织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培育力度,根据科技部有关开展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要求

1.培育项目聚焦国际科技前沿、国际科技界普遍关注、对人 类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影响深远、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的科学问题;

2.培育项目符合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投入大、涉及广、多学科交叉等特点;

3.培育项目概念最初由中国科学家提出,已有广泛的研究基础,曾得到国家或地方支持;

4.我国在该领域具有国际比较优势,拥有一流水平的科研设施,以及较强国际影响力的科研、技术和管理队伍、领军人物;

5.培育项目曾在国际会议上进行介绍,或具有前期合作基础,多国(方)表达过合作及资源投入的意愿。

二、培育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 名度;具有主持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经验,或 曾在相关国际科技组织高级别岗位任职,或曾获得国际科技界知名奖项;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一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 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一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

三、项目支持的活动

培育项目主要支持的活动包括科学目标的凝练和前期研究、 国内外研究团队的组织、项目的国际磋商宣介、以及项目组织、管理和运行机制的设计等。

四、领域方向

2023年度支持碳中和、物质科学、宇宙演化、生命起源、地球系统、环境和气候变化、健康、能源、材料、空间、天文、农业、信息以及多学科交叉领域的培育项目。

五、其他说明

本批培育项目为限额推荐,教育部推荐指标共1项,有意向申报的请于2022年12月8日与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杨金刚

电话:18940179167,024-6220228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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